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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家也有個失智老人!
為了瞭解老人家的失智症,我蒐集了相當多的資訊
也曾詢問過台灣失智症協會,看看是否有社會資源可以運用
他們告訴我說有一項"長期照護中心"簡稱"長照中心"的服務
申請資格必需經診斷確為輕或中度的失智症患者並領有殘障手冊..
每周上課五天,每天早上八點到下午五點
以活動(體能.戶外.音樂.生產性.益智.懷舊....)取代上課
希望藉由活動的方式控制減緩患者的病情
感覺這樣的方式應該對老人家的病情會有所助益
所以跟老頭家人商量後就決定提出申請
為了取得診斷證明,今天一大早我就趕到醫院掛號
等了老半天終於輪到我,沒想到醫生第一句話就是:沒辦法開耶!

我一整個人傻住了!不是已經確認她是中度失智症嗎?為什麼不能開?

醫生跟我解釋說,因為有規定要觀察患者六個月才能開立診斷證明
我很不解,既然已經確認為何還要觀察?
醫生自己也說,失智症只會越來越嚴重不可能痊癒的
既然如此,再觀察六個月甚至一年有何意義?
醫生也很無奈的表示:失智症沒有任何的病理報告足以證明
都是靠醫生綜合各種症狀加以評估來診斷
之前就發生過有人演戲造假為了申請殘障手冊
所以現在健保局規定必須要經過六個月的觀察期才能確認是否真的為失智症
我聽了更覺得好笑!如果真要演戲,你觀察他再久的時間還不是一樣會演?

老人家都七八十幾歲了,哪還有什麼力氣配合演戲?就為了一張殘障手冊嗎?
為了幾個不入流的小偷,卻要把所有失智症患者與家屬當成賊
這就是我們政府對待人民的態度嗎?
每年上千億的健保資源被A被浪費,政府視若無睹
卻要跟我們這一小群的失智症患者來計較?
有人想偷雞是該防弊,但防弊措施竟是要我們所有守法的人民一起陪葬?
難道不能有比較人性化合理化的篩檢程序嗎?
一竿子打翻一條船的政府行政,怎麼能讓人民信服?
真的很火大!為了一個愚笨的防弊措施,
我們必須要煎熬六個月沒有任何醫療資源協助的空窗期
等到六個月一過,或許我婆婆的課程也不必上了,因為她可能已經變成重度患者啦!
唉...一個永遠沒辦法苦民所苦的政府體系,我看我們只能自求多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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